日前,2011年版《中國汽車產業發展報告》新鮮出爐,因鋰電技術瓶頸的阻礙,報告一反上一版報告的體例,未將“新能源汽車”專列一章。編委會對此給出的解釋是,四年前的同名報告“內容直到現在依然有很高的指導作用”,這種說法背后的真實原因是,“如果沒有鋰電技術的重大突破,電動車的產業化還有很大問題”。
目前,中國在電動汽車驅動上的技術路線是鋰電池和鎳氫電池兩種,其中,鋰電以其重量輕、容量高、壽命長等比較優勢而得以更快地增長,因此,在中國市場上完全可以說,鋰電發展已經成為動力汽車發展的首要條件。
2011年版的報告未對新能源汽車定出新的發展目標,正是在技術上對中國鋰電事業的前景充滿疑惑的表達。
這種疑惑表現在三個方面:1、中國動力鋰電池生產廠家很多產能都是基于對中國電動汽車的遠景目標而匆忙上馬的,資本和技術投入相對薄弱;2、動力汽車鋰電池正極通常采用的是磷酸鐵鋰材料,但磷酸鐵鋰材料技術專利為該專利聯盟所壟斷,此前,剛剛有四家亞洲鋰電企業首獲專利使用授權,但未見大陸廠商名單側身其間,所以,大陸廠家要考慮繞過這些專利;3、由于本身條件所限,因為繞過專利的考慮,中國動力鋰電池性能指標還有缺陷,關鍵指標經測試還是與國外同類鋰電產品有著巨大的差距。
針對上述問題,國內專家提出了兩種電動車產業化路線:第一種是以鋰電為基,鋰電技術發展到一定程度再考慮電動汽車產業化的相應規模及產業鏈長度,第二種是以汽車為基,從亞運會、世博會的試用效果來看,現有鋰電能夠支持的電動車還是以輕型化和微型化效果為好,因此,應該考慮在這個基礎上追求鋰電技術的精益化。